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5-21 14:33:38 阅读量:731
2021年5月14日上午,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馆陶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县委四个巡察组利用40天时间对开发区党工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县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农协办党支部、魏僧寨镇31个村党支部、路桥乡23个村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人员;县纪委监委内设科室负责人;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委宣传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扶贫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师发展中心、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农协办、魏僧寨镇、路桥乡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周杰主持。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勇宣布十二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二是由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新作动员讲话。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主动接受巡察。被巡察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态度上要诚恳端正、工作上要认真对待,全力配合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并将巡察监督作为自我改进、自我提升、自我革新的过程,切实把市委、县委巡察工作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强化指导督导,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被巡察单位要向巡察组实事求是报告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对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迅速落实、及时反馈。县委巡察办要强化对巡察组的指导督导,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统筹协调工作,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三要做好统筹协调、协作配合工作。进驻前纪检、组织、检察、编办、信访等职能部门要及时提供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县纪委监委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巡察前要认真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政治生态状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有关线索反映,巡察期间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会商研究重要情况,巡察后切实扛起日常整改监督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