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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30 15:47:53 阅读量:1886
赵俊峰在任北留庄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能及时收回2017年底到期的邯济铁路以北村集体土地57亩,直至2020年底乡政府集中开展土地清收活动,才收回从新发包,造成村集体利益多年受损。2021年4月28日,给予赵俊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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