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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开展市第四轮提级巡察工作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20 14:29:51 阅读量:420

2021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按照市委第四轮提级巡察统一安排部署,馆陶县开展了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市第四轮提级巡察),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对馆陶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县委宣传部党支部、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县法院党组、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

巡察组入驻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高度重视、主动接受市委提级巡察,切实把市委巡察工作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被巡察单位要向巡察组实事求是报告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对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迅速落实、及时反馈。县委政法委要统筹做好巡察组驻地信访维稳和安保工作,县卫健局要统筹做好巡察组医疗保障工作,县委巡察办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统筹协调工作,为提级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进驻前纪检、组织、检察、编办、信访等职能部门要及时提供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县纪委监委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巡察前要认真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政治生态状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有关线索反映,巡察期间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会商研究重要情况,巡察后切实扛起日常整改监督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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