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10 16:45:45 阅读量:171
根据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提级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对中共馆陶县委办公室党支部、中共馆陶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中共馆陶县财政局党组、中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中共馆陶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共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6月9日,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通报。6月9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分别对六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
会议指出:一是“严”字为先,原汁原味反馈问题。各巡察组要根据专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反馈方案,形成反馈意见,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反馈。反馈时要开门见山、一针见血、直指病灶,原原本本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帮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清问题,感受压力,明白责任,做到“响鼓重槌”。尤其是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更要原汁原味,到人到事,使其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改”字为题,治标治本巩固成果。县委巡察办要充分运用、不断完善“两梳理制度”,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通报全县,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整改、未巡先改;要对我点出的事项进行梳理,“一对一”反馈时交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手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快抓好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认真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实”字为要,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日常监督责任是巡察整改“全链条”责任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建立完善的巡察整改督查机制,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搞虚假整改、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四是“快”字为基,严查严办问题线索。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对待,做到深入分析研判,优先办理,精准核实,加快处置,最大程度体现震慑作用。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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