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15 17:22:15 阅读量:1331
按照九届市委第四轮提级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将对馆陶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开展巡察。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提级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以上6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4月25日。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现将巡察组、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第一小组
巡察对象:馆陶县人民法院党组
联系电话:18731019376(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其它时间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362196974@qq.com
巡察组联系信箱:设在馆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门口。
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第二小组
巡察对象:馆陶县公安局党委
联系电话:13103201508(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gpdyxcz@163.com
巡察组联系信箱:设在馆陶县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大门口一侧。
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第三小组
巡察对象:馆陶县委办党支部、馆陶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联系电话:8468384(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联系手机:15716907384(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15716907384@163.com
巡察组联系信箱:设在馆陶县委大门口。
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第四小组
巡察对象:馆陶县委宣传部党支部、馆陶县委政法委党支部
联系电话:15613035901(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15613035901@163.com
巡察组联系信箱:设在馆陶县委大门口。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提级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dswxcjdx@163.com。
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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