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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15:43:15 阅读量:716
袁清峰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以个人名义领取集体土地休耕款,私自占有村民养老金、低保金,套取棉花补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依据相关程序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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